省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18.09.2015  11:09



9月16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成都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研究部署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等23个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食安办主任姚义贤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食安办副主任张大中主持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俊,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姚义贤在讲话中指出,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食品安全新的战略定位凸显新法特殊使命,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需要以新法为基本遵循,当前食品安全现状急需重典良法系统治理。必须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强力推进。

姚义贤要求,要全面掀起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新高潮。一要总结提升前期学习贯彻活动,继续组织好专项宣传活动,对贯彻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方位集中宣传。二要督促推进贯彻活动深化延伸。要加强多层面的法律知识培训,要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与监管工作进乡镇、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结合起来,将宣贯活动覆盖到每一个角落。三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全面宣传。将9月30日、10月1日作为宣传贯彻的关键时间节点,利用好国庆节这个重要节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立体宣传。

姚义贤强调,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加快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考核。全面加快从事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考核并将考核食品安全法学习情况作为取得新换发执法证的必备内容。二是抓紧建立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制定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等60余项管理办法,正会同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加速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管理条例的立法,拟建立“两小”行业协会、同业公会,逐步实行小作坊进园区、小摊贩进市场。建议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加快本部门、本系统配套法规的清理完善工作。三是全面形成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主要职责部门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在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对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其贯彻实施。二是各级食安办成员单位要把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特别是各级食安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抓手”作用。三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和监督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相关的立法清理工作和施行中存在问题的反馈工作,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

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通报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宣贯工作安排意见;与会的专家学者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建议意见;与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食品行业协会代表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作表态发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