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葫局深入推进河(库)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24.10.2017  14:52

      自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以来,省长葫管理局作为长沙坝、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制工作联系单位,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采取五项举措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河(库)长制工作落地见效,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目标。
      一是紧盯“症结”,开良方。以“四张清单”为抓手,找准长沙坝、葫芦口水库存在问题的症结点、突破点和关键点,因库施策,问诊把脉开药方。经全面摸排调查,共梳理出长沙坝水库存在问题15个,葫芦口水库存在问题16个,涉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六大类难点问题,涉及责任单位24个。各责任单位以问题清单为导向,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为更精准地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是巡库调研,护清水。省长葫局于7月19日、8月17日、10月10,组织开展葫芦口水库县级库长巡库调研活动;7月27日、9月21日,组织开展长沙坝水库县级库长巡库调研活动。威远县委常委、葫芦口水库县级库长刘源,威远县委常委、长沙坝水库县级库长李磊和省长葫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10个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对“长葫”库区农业面源污染、场镇污水管网建设、沿库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葫芦口大坝临时码头取消、水上应急交通设施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科学分析研判各项任务完成时限,确保“四张清单”责任落到实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截止目前省长葫局组织长沙坝水库管理所和葫芦口水库管理所开展库区巡查40次,清理大坝前漂浮物80次,共打捞漂浮物60余吨,投入资金8万余元,为呵护饮用水源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召开例会,达共识。9月21日,威远县县委常委、长沙坝水库河(库)长李磊主持召开了长沙坝水库河(库)长制第二次工作例会。10月13日,威远县县委常委、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刘源在省长管理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制第二次工作例会。省长葫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24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专题讨论长沙坝、葫芦口水库“四张清单”初稿,并形成共识,24个责任单位通过了长沙坝、葫芦口水库“四张清单”工作内容。通过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例会让各责任单位思想更加统一、配合更加密切、履职更加到位,共同依法履行河(库)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四是协调联动,成合力。联合威远县相关执法部门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电鱼、非法网鱼等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采砂、围垦建池、养殖、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8月17日,依法拆除了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围堰3010平方米;8月29日,依法拆除了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围堰4650平方米。
      五是建章立制,夯基础。省长葫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长沙坝、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制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提升责任单位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沙坝、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巡库制度》、《长沙坝、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制联席会议制度》、《长沙坝、葫芦口水库河(库)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让责任单位明白“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实现工作内容、责任制度化,进一步夯实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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