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24.12.2015  15:49
  “抽查发现的636个问题全部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4名责任人实施了严肃问责,追回多发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共计23.86万元。”记者12月23日从省纪委了解到,9月以来,我省针对部分地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从完善机制和强化执纪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杜绝“打白条”“打折扣”。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违规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工资级别档次调整不及时不到位、处分期内违规晋升职务、受处分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情况,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机制流于形式。
  这些“打折扣”现象引起省纪委高度重视。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在前期已对2010年以来自办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再清理。与之对应,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被纳入问责范围。今年11月,省纪委印发《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督促不到位的,将对纪检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追责。
  今年9月,省纪委抽调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省21个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组从受检查单位、部门所作的9311人的处分中,抽查了2756人,抽查覆盖率为30%。在抽查的2756人中,发现问题636个,其中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不规范的问题344个,占问题总数的54.09%;职务、职级、工资调整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67个,占问题总数的10.53%;处分期内未按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违规晋升职级工资、违规评先评优的问题88个,占问题总数的13.84%;未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纪处分的问题58个,占问题总数的9.12%。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逐一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严肃整改,逐个销账。目前,63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同时,省纪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正着手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五位一体”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记者 陈松)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