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贸区政务服务体系“整装待发”
26.01.2017 10:05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新年伊始传出新进展!1月25日,记者从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更好地完成自贸区建设工作,我省将在自贸区落地区域的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泸州龙马潭区建立自贸区政务服务专区,从窗口设置、事项梳理、系统建设3个方面全面打造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政务服务体系。目前已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双语办事指南的编制等前期筹备工作,预计在春节后一个全新的、为自贸区量身订制的政务服务区将亮相运行。
设计方案统一,有较强的识别性,更利于企业办事
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自贸区内信息共享、互认
审批权同等,避免企业办理审批时层层上报
“一窗式”办理:材料“一窗进”,证照“一窗出”,服务“全代办”
统一审批事项
标准化建设自贸区政务服务区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方案涉及成都、泸州两市,整体分为成都片区、泸州川南临港片区两个部分。其中,成都高新区在“双创”服务中心内新设自贸区政务服务窗口;天府新区在新区政务中心内开辟“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专区”;青白江区、双流区将新建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建成前,将分别在港管委企业服务大厅和西开区(西航港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设立自贸区政务服务窗口,作为临时过渡使用。“由于涉及的区域较多,自贸区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大特点就是标准化。”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自贸区政务服务的标识标牌设计方案都将采用一个版本,无论是字体、背景颜色还是使用的材质都将统一。“这样有较强的识别性,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自贸区政务服务专区,更利于企业办事。”
此外,审批服务事项也进行了统一。比如在成都市双流区能办的审批事项,在泸州龙马潭区也同样能办,不会因为地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这就是自贸区内信息共享、互认。”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已经根据各审批部门意见,收集、整理形成了“市级可授权自贸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涵盖19个部门320个市级审批事项,完成了常设窗口127个事项、105个办事指南中文版编制工作,正在进行英文版翻译。同时,也梳理出国土、质监、林业园林、人防等4个省直对口部门可授权自贸区的事项36项。
另外,在审批权限上,四川自贸区各片区享有同等审批权限。“目前,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已享有审批事项的市级权限,为更有效地推动落实自贸区各项工作,青白江区和双流区以及泸州川南临港片区的自贸区落地区域,均能够享有市级审批权限。”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此一来避免了企业办理审批时分别跑区、跑市、再跑省,层层上报的尴尬。
市场准入“一窗式”
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
“自贸区是对外开放的一扇窗,也是‘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大通道,因此,我们将抽调专业人才入驻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专区)。”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对自贸区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认识,目前已经开展了首期专题培训,2月上旬还将组织开展窗口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专题培训,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为入驻企业办事“引好路”,自贸区政务服务体系另一大亮点就是推行“一窗式”。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的基础上,设立由市场准入、外资准入、国税、地税等部门组成的常设窗口,通过材料“一窗进”,证照“一窗出”,服务“全代办”,沟通“信息化”,彻底将“服务对象逐个找部门窗口”改变为“服务对象只找常设窗口”,真正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企业市场准入综合服务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该负责人举例说,如申请人需要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递交“一套材料”,就可以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另外,在自贸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将建统一的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在自贸区挂牌仪式时,线下服务专区将正式运行,部门审批系统同时上线运行,线上统一平台也会及时推出,通过自贸区网上办事大厅,开展O2O线上线下服务,实现网上与窗口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呼应的政务服务方式。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使“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记者 刘文藻)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6.01.2017 10:05
故
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