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结果的情况通报
各相关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今年4-6月,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社联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对第一批共同命名创建的“心理研究与咨询普及基地”等12家省级社科普及基地三年来的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在省委宣传部理论处的具体参与指导下,省社科联组织相关领导和社科普及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分赴12家基地,采取基地自评、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现场评估打分、定量指标评分和定性提出意见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初评意见。
6月17日,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召开了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工作总结会议,参与评估工作的相关领导、专家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分别对12家基地的评估工作作了详细通报,对各自参与评估的基地作了认真评价,肯定了成绩,并对今后基地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充分讨论、认真研究,会议对今年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工作提出了评估意见。经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同意,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1、优秀基地7家:心理研究与咨询普及基地、青少年性教育普及基地、生态和民俗文化普及基地、盐文化普及基地、公民文化普及基地、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普及基地、教育发展科普基地。
2、合格基地3家:社会法制教育普及基地、古镇文化普及基地、资源与环境经济普及基地。
3、需整改基地2家:绵州历史文化普及基地、民间文化普及基地。请2家基地认真按照专家意见建议进行整改,限期半年。
省社科联
2014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科普部 网站编辑:周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