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文明试点村镇建设启动

26.08.2014  11:49

  今年扩大试点范围,每个市(州)限申报2-3个乡镇

  8月25日,省环保厅发出通知,启动2014年省级生态文明试点村镇建设,每个市(州)限申报2-3个乡镇候选。

  去年,我省在14个乡镇试点建设生态文明乡镇,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农村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取得初步成效。今年试点范围有所扩大。

  省级生态文明村镇有优先选择条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工程中的环境优美乡镇,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特色突出的乡镇,生态文化、机制建设、污染控制、连片整治等工作特色突出的乡镇等优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区乡镇所辖村庄,已获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村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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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试点村镇建设目标

  区域形成健康的生态系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镇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试点村镇对生态文明规律的认识显著提高,探索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路径取得较大进展,形成突出示范带动效应。

  试点村镇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实现“生产空间高效集约、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及运行管理机制的高度完善。

  试点村镇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机制得到加强,探索出高效、长效的建设管理模式。

  试点村镇社会和谐,生态文明观念在群众中牢固树立,生态文化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