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

01.12.2014  15:03

  日前,从《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获悉,由我校法学院周建军教授主持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获得四川省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第二批立项。同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我校法学院合作共建的法律实务部门,也获得了2014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立项名单。法学院在第二批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项目中的立项申请同时获得批准。

  据悉,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治四川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精神,四川省教育厅联合省委政法委员会于2013年正式启动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拟在2013-2014年分两批在全省现有举办法学专业的本科院校中遴选12个专业点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其中,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4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建30个左右的省级卓越法律人才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省级卓越计划”实施层次以本科为主。

责任编辑: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