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5年内轮审一遍

30.04.2015  11:43

  《四川省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4—2018年)》出台

  本报讯(记者 刘佳)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四川省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5年内,将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对市(州)党政、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和省直重点部门(单位)、省属重点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及省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在其任期内轮审一遍。

  《规划》从加大推进力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规范审计评价、完善审计制度和加强信息化建设5方面,对5年内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总体规划、有序推进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省管领导干部更好地依法行权、履职尽责。”不过,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将是两大难点”。

  按照规划,审计部门将结合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性质和经济活动规模、资金管理额度等,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市(州)党政和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较大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确保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时,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差异等因素来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还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作风若干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决策部署和重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全面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的同时,如何客观、科学、准确地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根据规划,我省将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简明实用、易于操作的经济责任审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我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为此,我省计划今年修订完善《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制定《四川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办法》,到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组织协调、计划管理、审计实施、结果运用“四位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

  规划还提出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2016年底前,完成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软件开发,探索实施全省相关数据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