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00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26.02.2015  20:12

李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东风南充情结能源(燃气)汽车产业园列为全省重点产业支持对象的建议》(第800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园区名录内没有“东风南充情结能源(燃气)汽车产业园”,如须申报省级园区,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我厅将大力支持。

  二、自2013年开始,我省进一步优化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下达市(州)计划指标比重由60%提高到74%,确保了各市(州)新增用地计划均有所增加,省级层面虽预留了部分年度计划机动指标,但主要用于解决天府新区建设、省上重点推进和重点支持项目用地及其它不可预料的城镇建设用地。故汽车产业园专项用地指标由南充市统筹协调解决为宜。省上在下达年度用地指标及增减挂钩指标时将予以倾斜支持。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