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铲除腐败温床
03.12.2013 10:0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专项清退14万干部作出“零持有”报告
决不能让会员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省委、省政府决心坚定。今年7月31日,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明确了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时限和工作要求。“开展会员卡清退是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突破口,是对腐败‘零容忍’的具体体现。”各单位立说立改,迅速行动。省水利厅将清退要求制成宣传册,发放到6000多名职工手中;省安监局召开全体干部员工动员大会,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入脑入心……
广泛深入的动员,实现了政策宣传全覆盖,清退对象全知晓。
按照省委部署,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由省纪委监察厅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他们将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分为自查、整改、承诺、汇总四个阶段,组织清退对象有序开展清退工作。
同时,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分别负责省直部门、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他们分别制定会员卡专项清退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问题解答、政策咨询、跟踪督促,切实做到清退单位不遗漏,清退对象全覆盖。
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个不允许”成为严明纪律的“高压线”。
在清退活动中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的,9月30日后仍继续收受、持有和使用会员卡的,一律视为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时间节点成为政策界限的“硬杠杠”。
确保整改承诺真落实、真见效,严格的监督和问责制度不可或缺。
专项清退活动期间,省纪委监察厅组织4个监督检查组,每月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收受会员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清退对象继续收受、持有、使用会员卡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成都市组成6个督导组,对12个市级部门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强化审核整改,是取得实效的关键一环。省纪委监察厅对成都市、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报送的会员卡清退活动汇总报告和统计表格进行全面审核,对清退工作不规范、未按要求报送情况的24个省直部门(单位)和6所省属高校,及时督促进行规范整改。
双管齐下双节购卡笔数同比下降19.4%
中秋、国庆历来是持卡消费的高峰时节,但今年在四川却出现反常现象:大额商业预付卡购卡笔数同比下降19.4%。这是我省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发生的变化。
收卡受贿问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威信,必须出重拳,下猛药。为确保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7个单位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监督、检查发卡售卡企业落实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和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收卡受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发卡售卡企业出具虚假发票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从源头上牵住滋生腐败的“牛鼻子”,我省坚持双管齐下,既强化对发售卡环节的监督管理,又加强对购卡环节的监督检查。
在发卡售卡环节,全省从监督检查“三项制度”入手加强监管。监督发卡售卡企业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凡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卡的,要求购卡人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监督发卡售卡企业落实非现金购卡制度,凡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须通过银行转账;监督发卡售卡企业落实限额发行制度,凡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在购卡环节,我省对各省级预算单位的日常支出实施动态监管,对支出异常情况进行监控登记和甄别,及时发现可疑线索。同时,将商业预付卡相关检查内容纳入全省交通建设行业、公用事业单位和国土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中,并结合“三公”经费使用和私设“小金库”情况的清理整顿,选择部分省级预算单位开展商业预付卡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办涉嫌收卡受贿的案件。
专项治理行动中,我省还依靠监督发卡主体、落实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合法经营四项措施规范商业预付卡相关行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作用,把分工负责与协同配合统筹起来,形成了整体合力。
全省商务系统等重点监督检查发售卡企业执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对203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等的30户发卡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30户企业已完成整改。
工商系统推动对商业预付卡发售卡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及时发现和打击“圈钱跑路”、恶意侵权、虚假承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国税、地税系统依法查处发卡机构、企业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以及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地税系统检查企业数314户,违反发票及税务管理规定企业数3户,责令整改企业数7户,处罚违规企业数1户。
锲而不舍用制度早预防早警醒早行动
对前期开展的会员卡清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收卡受贿、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紧紧锁定“两卡”及其折射出的“四风”问题,一个一个整治、一项一项攻坚。
截至9月25日,全省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113个省直部门、45所省属高等学校、37户省属国有企业及成都市直机关完成了会员卡清退工作,共有140664名干部职工向组织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涉及厅局级以上干部2112名,县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138552名,社会各界对此反响热烈。
8至10月,全省已备案规模以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合计售卡7.29亿元,单笔5万元以上大额购卡912笔,同比分别下降8.07%和29.58%。这一变化表明,大额购卡行为显著减少,商业预付卡使用领域正逐步向居民小额、便利支付集中。
我省还将针对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定期对接受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公布相关纪律规定和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加强重要节庆期间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同时,逗硬执行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省纪委监察厅将会同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督促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信守承诺,认真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还将进一步规范涉嫌收卡受贿线索移送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记者 陈松)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3.12.201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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