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直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公布 公开权与责 每项都附有监督电话

04.02.2016  09:04

  第二批省直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公布

  本报讯(记者 任鸿)继去年底第一批省直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布后,第二批清单已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官网上“晒”出。记者2月3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第二批清单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等13个省直部门和单位,除“晒”出各部门权力与责任外,每项具体的行政权责后还附有监督电话,公众可参照清单判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可投诉追责。

  去年6月30日,我省公布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其中,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从清理优化前的7194项减少到5248项,减少27.1%。“权力责任清单是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补充了对应的责任,体现权责统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同时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责任必须为’两项原则。”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指导处处长余越峰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13个省直部门权力责任清单中,交通运输厅涉及的具体行政职责最多,共计489项,其中行政处罚344项、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强制27项、行政检查68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征收2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21项。相较而言,省残联梳理出的行政职责最少,仅有用人单位(省级)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以及检查2项权力。

  每个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都包括了主体责任、职责边界、具体行政职责三部分内容,其中,对每一项具体行政职责的权力类型、权力项目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都作了详尽梳理。

  以公布的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为例:“主体责任”一栏,清单罗列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20项职责;“职责边界”一栏,分别明晰了其与能源局、粮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的有关职责分工。为规范执法,清单明确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等执法责任,并公布了行政违法情形和监督电话。

  23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已公布权力责任清单

  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体育局、省扶贫移民局、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知识产权局、核工业地质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