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先预算后支出

10.08.2015  10: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8月5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四川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2015—2017年)》,旨在科学统筹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在严禁新建的同时,允许实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但应严格控制。具体而言,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过长、设备设施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可进行维修改造,且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禁豪华装修。

  我省省直部门办公用房普遍存在房屋修建年代久远、设施陈旧、安全隐患多、功能单一落后等问题。由于省财政专项维修资金有限,部分单位办公用房年久失修的问题客观存在。《规划》实施后,未纳入规划的大中型或整体维修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安排资金维修。《规划》明确,维修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财政预算,遵循“先预算、后支出”原则,采取定项定额方式安排。《规划》涵盖2015年至2017年三年,省直机关及参公单位亟需维修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办公用房大中型或整体维修项目,涉及90个单位、62栋建筑,共39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其中2015年主要为应急性、安全性、保障性项目,共209项;2016年主要为补充、完善功能性项目,共98项;2017年主要为优化性项目,共86项。(记者 钟振宇)

  原标题: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有了维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