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组一行到南充开展调研

01.09.2017  14:20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市(州)部门、排污企业和人大代表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税额的意见,8月31日,由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环境保护厅组成的调研组到南充调研,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出席,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朝贵及相关科室人员参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就《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作详尽说明,省地税局流转税处重点就税额标准有关事项作出解释。该市燕京啤酒公司和嘉美印染公司代表介绍了企业排污现状及治理、排污费缴纳等情况,并对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就税额确定等提出区别不同类型确定相应税额的建议,省人大代表围绕生态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等就税额标准提出建议。

  市地税局立足当前环境保护税开征各项准备工作,围绕宣传培训、合作共享、测试攻坚三方面,就推进落实改革工作落实落地作了详细介绍,并结合实际对环保费改税征收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根据立法工作要求,决定(草案)在经过省人大通过后将在我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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