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9.09.2017  15:13

    9月29日,省水利厅召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安委会、水利部、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并就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强言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强言在讲话中就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和厅安委会前期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尹力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近期关键时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 突出抓好责任落实 张强言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一是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一一对应的任务链、责任链。要对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水利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是水利系统具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各单位都要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导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水利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力争实现施工“三类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培训“三个百分百”。

        二是 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 张强言强调第四季度是水利工作特别是水利建设的黄金期,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在抓好发展的同时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常规巡查检查。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突出重点时段检查。采取全省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等方式,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敏感时段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抓好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是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把整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每一处具体环节,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五是持续推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水利厅9个督查组还要继续对各地、各单位大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回头看,特别是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要责成被检查地区和单位限期整改落实,确保督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 突出抓好制度体系建设 张强言指出一要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积极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编制完成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逐级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三要研究构建全省水利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四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保障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五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要建立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安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换机制,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

    四是 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张强言要求机关服务中心和厅直各单位,要按综合治理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层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各经营主体单位、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按照各自责任和分工重点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燃气井)、电气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