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积极开展老年节敬老活动

29.10.2013  17:33







  今年10月13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第一个法定 “老年节”。根据省直属机关老龄委《关于省直各部门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省直老[2013]3号)要求,省民委结合实际,周密安排并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敬老活动,营造了敬老爱老尊老的良好氛围。
  10月12日上午,省民委系统全体离退休老同志欢聚一堂,庆祝“老年节”活动,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姚斌及全体党组成员、各处室、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姚斌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通报了全委的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向泽朗主持会议。
  姚斌主任代表党组向全体老同志表达了节日的祝福,并对大家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各位老同志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姚斌主任强调,老干部工作是民委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老干部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而且是牵动中心的重要工作。前段时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党组成员主动上门,听取离休干部和部分厅级退休干部对委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家都提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老干部们的思想、生活以及身体状况,党组是了解的,对老干部工作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
  最后,姚斌主任希望老同志们晚年生活做到“四活”:一是思想要活跃,勤动脑筋,让思想永远跟上时代的步伐;二是身体要活跃,多参加适合老年人特点和身心健康的活动;三是待人待事要活跃,心胸要宽广、豁达,永远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四是经脉要活络,遵循养生之道,让身体永远充满活力,安享晚年。
  当天下午,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了一场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活动,开展了麻将比赛以及夹弹珠、套圈、行进托球等趣味游园活动,老同志们乐在其中,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了一个俭朴、快乐、健康的节日。
  此外,省民委在 “重阳节”节前夕,还举办了离休干部米大中个人书法、绘画作品展览和组织干部上门送温暖活动等。离退休工作处代表单位,走访慰问了生病住院或在家养病不能出门的老同志,向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