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多措并举 促进残疾人就业
今年上半年,针对四川省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反映出残疾人对就业的迫切愿望和强大需求,省残联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多方面促进残疾人就业。
一、法律促进就业
省人大于2012年7月修订通过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我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比例,在全国率先从1.5%提高到1.6%,将新增20000多名残疾人就业。
二、政策推动就业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和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川残发[2014]1号),积极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补贴、奖励和惩处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服务,促进用人单位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国资委、财政部门和残联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制度完善、政策落实、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资金引领就业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5万人”纳入“民生工程”,比去年新增5万名。全省各级残联将投入专项扶持资金1.2亿元,引领残疾人积极从事居家灵活就业。
四、示范带动就业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省残联在全省普遍、持续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户)创建活动,首批命名了16个示范园区、30个示范基地和75个示范户,共安置和扶持了1085名困难残疾人就业。
五、服务拉动就业
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是各级残联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精神,5月9日,省残联、团省委和成都市残联、团市委在成都市青羊区共同举办了四川省大中专残疾毕业生专场招聘会,50多家企业提供了电子商务、信息科技、软件工程等1000余个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岗位,专门满足大中专残疾毕业生的需要。来自四川大学、西华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工业学院、四川农业职业学院、四川交通职业学院等高校的应届残疾毕业生,以及部分待业的往届大中专残疾毕业生约500名参加了招聘会,有180名达成了录用意向,有36名当场签下了劳动合同。招聘会受到了残疾学生的普遍欢迎。
下一步,省残联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以大中专残疾毕业生为重点,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