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退耕还林还草扩容 缓解“无地可退”
访谈
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两年后,为何要扩大退耕地块?扩容主要针对哪些地块?基本农田总量如何平衡?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
□本报记者 王成栋
扩容有利于解决三大难题
问:2014年我省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工程实施两年后,四川为何要扩大退耕范围?
答:从四川的实际来看,扩大退耕范围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实际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退耕还林试点,到现在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近5个百分点。与1998年相比,2015年长江干流泥沙含量减少46%,岷江上游减少38%。
但为何在此时决定扩大退耕范畴,更为确切的背景是着眼解决眼前的三大难题。
第一是解决退耕地块落实难的问题。2014年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时,国家给四川下达的任务是:2020年之前完成退耕坡耕地22.3万公顷。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地块很难落实。而现在扩大退耕范围,地块问题就迎刃而解。
第二是现实的要求。我们发现,有些坡度较高的土地到了不得不退耕的地步。比如,25°以上陡坡耕地,土层薄、土壤肥力差,加上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种植效益不高,不具备作为基本农田的要求,老百姓也有退耕的积极性。但是此前的政策限制很严格:基本农田不得退耕。于是,现实和政策之间有了矛盾之处。这次开了这个口子,解决了这部分陡坡耕地的保护需要,也对土地利用进行更科学分类提供了契机。
第三是农业的提质增效问题,这是林业、农业产业大环境导致的。从农产品质量的角度说,受污染的耕地已经没有耕作的价值,如果不退耕——也就是从生物技术手段予以治理、保护,那这块土地将失去价值。
补助标准和发放形式不变
问:新政策下,哪些土地可以申请退耕还林还草?
答: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时,明确了退耕的三类地块: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这次,三类地块中的基本农田可以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申请退耕,受污染土地也被列入退耕范围。
问:新释放出的退耕地块有多少?基本农田面积如何保护?
答:目前,我们还不能确定有多少坡耕地、污染土地纳入退耕范畴。按照要求,在退耕地块扩容之后,符合条件的地块由农户提出申请,方能调整为非基本农田进行退耕;而各地的污染土地有多少纳入退耕,需要逐级上报核实。
受地形影响,坡耕地是四川耕地主力,全省坡耕地面积超过667万公顷,这其中相当部分是基本农田。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基本农田总量不能减,换言之,退耕多少,地方上就要补充多少。
问:农户比较关心的是,新纳入的退耕地补助标准、发放形式有无变化?
答:补助金额参照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时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就是说,还林地补助标准为5年内补助22500元/公顷,还草三年内补助12000元/公顷。
补助方式还是按照“谁退耕,谁受益”的原则来执行,补助资金归退耕农户所有。发放方式也一样,还林地分三次下发,第一年12000元/公顷、第三年4500元/公顷、第五年6000元/公顷;还草地,第一年7500元/公顷、第三年4500元/公顷。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新纳入的退耕地块同样不会设置公益林、经济林的比例,退耕农户有权自己选择树种、草种。我们也支持老百姓根据当地的现实条件和市场需求,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观光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