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省权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落实中央规定 安全祥和过佳节

26.02.2015  20:07

  2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曾省权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节前工作和过节事宜安排部署会。他要求机关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确保过上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曾省权指出,机关干部职工要强化政治新常态观念,增强“”的意识;强化新作风观念,增强“”的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制度意识。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春节期间要切实做到“十个不准”: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公费送礼;不准进出私人会所;不准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不准收受管理、联系单位及行使职权个人有关的土特产;不准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同事会的吃请;不准参加有违履行公务的吃请;不准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同时,要准确把握好公费和私费的界限;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的慰问看望与不准送礼吃请的有关规定的界限;祭祖与封建迷信的界限;亲朋相聚与“三会”相聚的界限;看望慰问基层困难群众与上下级领导干部、单位与单位之间互相拜年的界限。
  曾省权要求机关落实好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防止有事找不到和各单位放空挡;要落实文件管理、钱财物管理、消防管理、车驾人员管理、安全保卫措施、请假制度、突发事件预案和后勤保障,确保过上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