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奖励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25.12.2013  13:16

      本报讯(记者 庞莹)记者12月24日从省综治办获悉,近日省政府对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1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进行了奖励,其中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奖励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
      2012年以来,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新风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褒奖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罗帅等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1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