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加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着力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我省始终将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开展“应试”导向培训,导致出现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等问题,通过严把机构设置准入关、培训内容备案关、培训行为监管关,加快构建“机构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着力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治理方向。始终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坚持专项治理与减负提质相结合,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贯穿治理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减负三十条”,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坚持统筹协调与综合施策相结合,统筹谋划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做好课后服务、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研学和社会综合实践等工作,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良好局面。坚持规范治理与引导发展相结合,把对培训机构的监管从事后整改逐步转向事前预防,培训机构教学内容从学科应试逐步转向素质能力提升,从校内校外恶性竞争逐步转向校内外科学互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二是依法规范管理,突出治理重点。突出重点阶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2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坚持将“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督导调研、公开通报、工作约谈等制度,先后开展3次约谈、5次公开通报,督促进展缓慢市州加快工作进度,限期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突出重点时段,针对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记者暗访等方式,组织学科类教研员围绕教学超前超纲实地调研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度、教学方式,严肃查处虚假宣传、无证办学、超前超纲等违规行为。引导机构节日不补课;假期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保障学生假期时间,让学生度过愉快假期生活,今年全省机构暑期平均停课2周以上。突出重点学段,在中小学招生前夕,针对幼升小、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等学段,重点查处开展应试、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考试的培训机构。今年暑假,成都、绵阳等地处理超前超纲教学、虚假宣传等问题机构20余家。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治理机制。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方案》《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场所条件、师资队伍、管理制度等设置标准,并将消防验收作为机构设置前置条件。建立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监管机制,市(州)开展联合执法,县(市、区)实行综合执法,乡镇(街道)纳入网格员巡查范围。制定《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开展以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为主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截止目前,全省20个市(州)121个县(市、区)开展了课后服务,覆盖学校2311所,占学校总数的38%;参与学生约225万余人,占在校生数的50%;参与课后服务教师15.2万余人,占教师总数的51%。针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租用高校教学场地违规培训问题,下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提供教学场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通知》,规范高校提供教学场地开展校外培训行为。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聘请外教问题,规范外教聘任条件、教育管理、纪律要求等。制定校外培训“十要十不准”,要求培训机构张贴显著位置,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工作。
四是开展培训引导,营造治理氛围。组织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培训会,邀请知名专家、一线管理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向200多名培训机构举办者宣传国家、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引导培训机构向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培育类转型发展。发挥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培训专委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4期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邀请省内外专家从政策解读、财务管理、舆情防范和办学分享等方面进行授课,培训1000余人次。邀请省人大代表、教研人员、心理专家撰写解读国家政策精神文章,引导广大家长理性选择培训。主动对接国内、省内主要媒体,宣传报道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文件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地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以及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
五是做好平台管理,创新治理方式。要求全省183个县(市、区)均落实专人管理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录入并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运用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畅通省、市、县三级投诉渠道,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及时处理和回应群众投诉问题。加强机构党建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事项公开,确保办学资质、招生对象、培训方案、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教师信息等公示内容完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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