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16.10.2018  01:30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抓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联动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抓紧研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方案。建立省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厅牵头,民政、人社等部门组成,及时研究解决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建立省、市、县三级专项治理联动机制,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合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定期报送及通报制度,每月底报送市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每月中旬通报前1个月各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进度缓慢、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抓关键环节,全面摸排整改

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倒逼机制,制定摸排整改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面摸排任务,年底完成集中整改工作,明年6月30日前完成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地成立联合工作组,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全省各中小学围绕教师违规补课、招生与校外培训机构竞赛成绩挂钩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分门别类建立摸排情况台账。组织全省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活动,对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等六类不良行为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截至2018年8月30日,已对全省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完成摸排,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办许可证等情况的培训机构和存在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对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和教师进行处理。

三、抓监督管理,促整改见实效

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内容,由教育厅牵头,联合民政厅、省工商局对成都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实地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属地化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度检查和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指导各地建立由教育、工商、市场监管、人社、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定期实地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防止反弹。

四、抓宣传引导,营造治理氛围

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组织各地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宣传和解读政策,广泛宣传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举措。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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