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0期: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

17.05.2016  12:09

要      目

◆    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

◆    我省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咨询活动

◆    我省启动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

◆    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基层

 

【安全要闻】

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6〕16号),明确要求今年将开展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公路安保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教材进中小学课堂等九项重点工作。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常态管理、协调联动、科技治理、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五大长效机制,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进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安全监管】

我省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咨询活动。4月29日,省安全监管局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成都市安全监管局、成都市卫生计生委、成都市锦江区安全监管局、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四川安全技术中心等单位,举办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咨询活动。活动通过布置展板、专家讲解、现场演示、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重点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参与群众达万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关注和防治职业病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我省启动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日前,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6〕3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底在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工贸行业企业中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通知》明确,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省开展煤矿瓦斯及水害防治专项检查。近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印发《关于开展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79号),决定分3个片区,每个片区抽查15对矿井,重点对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将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检查组将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跟踪督促、限期整改。

【基层动态】

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基层。近日,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安全生产具体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三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宜宾长宁县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7000余件。4月28日,长宁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对7000余件、近30个品种的非法烟花爆竹制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去年以来,长宁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截至今年4月,共破获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案2起,刑事拘留14人,逮捕6人;查处非法制造、存储、销售危险物质案件14起,治安拘留13人,罚款5人。

绵阳市平武县开展汛期道路交通应急演练。近日,平武县开展了公路水毁边坡坍塌应急演练。本次演练共出动应急车辆10余台、应急保障人员40余人。通过演练,检验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科学性以及防汛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现场安保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