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18.04.2014  19:25

  4月15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座谈会,就落实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作出专项部署。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务必认真从严,切实加强采编从业队伍教育,建立健全媒体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协作联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高压态势。
  会议强调,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自律和他律并举、打击和防范并重、教育和制度并行。要重点突破,重拳出击,抓学习、抓打击、抓管理、抓规范,着力把好“四关”:人员入口关、教育培训关、新闻采访关和报道出口关,严格做到“四个不得”:一是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新闻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和网站、网站区域频道,并不得擅自聘用人员;二是不得给新闻媒体采编机构和驻地方、驻外地机构及其人员下达发行、广告、赞助等经营创收指标,严格实行采编经营两分开;三是不得对新闻媒体各类分支机构进行承包、租赁;四是不得承包、租赁、买卖、转让刊号、版面和网站、网站区域频道。
  会议强调,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将依法依规并按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十个一律”的要求,从严惩治,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教育警示和震慑效应。
  会上,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陈彦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赵勇、副局长周青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等驻川分支机构、记者站主要负责人,有关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报刊主管单位、报纸出版单位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 201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