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

10.12.2018  23:11
  普查对象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12月5日,四川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记者从现场获悉,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开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旨在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全面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对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四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为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以及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针对大家关心的普查资料是否会被泄露等问题。省经普办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胡品生表示,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记者 朱雪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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