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道路交通重点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02.12.2014  09:04
  “马路杀手”仍能驾驶客、货车上路,用拖拉机载人营运依然能通过车辆年检……由于主管部门间信息不能及时充分互通,给部分有严重违章记录的驾驶员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12月1日,记者从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正式下发《四川省道路交通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重点驾驶人进行联网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今后,进入“黑名单”的司机将难以“钻空子”了。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62名司机被列入“黑名单”。

  哪些驾驶员会进“黑名单”?

  根据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将重点驾驶人从业行为计分为满分的、从业资格证被注销或吊销的情况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公安部门将重点驾驶人(含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吊销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交通违法应撤销、吊销、注销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农业(农机)部门应当将依法查处的拖拉机驾驶人涉牌涉证或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

  同时,公安部门依法对重点驾驶人作出降级处理的、暂扣驾驶证的、注销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的,录入“黑名单”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门应针对公安部门的处罚情况,依法对其从业资格证进行处理,并录入“黑名单”管理系统,同时通报运输企业采取及时调离驾驶岗位、解除聘用等措施。

  “黑名单”有期限吗?

  “黑名单”可以解除么?记者获悉,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的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仍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的,仍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终身禁驾和终身不得再次申办从业资格证件的,期限为长期。驾驶证暂扣期间应录入“黑名单”管理,暂扣期满后,应在“黑名单”库中予以解除。驾驶证降级的应录入“黑名单”库,运输企业不得再安排原准驾车型的驾驶工作。

  通知明确,道路运输企业违反“黑名单”管理规定,聘用“黑名单”中的重点驾驶人驾驶运营机动车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运输企业要制定“黑名单”管理细则,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查询“黑名单”管理系统。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在核(换)发和年审重点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时,应比对“黑名单”管理系统信息,如果有违反法律禁止规定或违反相关义务规定的,不予办理和审验。交通运输部门对有重点驾驶人20%以上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的运输企业,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人的管理。

  链接

  重点驾驶人是指在我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的经营性货运、客运、城市公交、出租客运以及农业(农机)部门主管的上道路从事运营的拖拉机驾驶人。

  目前,相关部门已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将重点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从业经营违法行为、严重农机从业违法行为记入“黑名单”管理系统。(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