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成覆盖全省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3.08.2014  12:17
核心提示: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今年我省已落实900万资金,计划下达各县。同时建立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制度,从2014年7月起,本专科生每年每人可以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全面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据悉,2013年,全省用于资助各级各类学生的财政资金达145.9亿元,共资助学生2708万人次。       据了解,2013年四川省共安排了100.6亿元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受益学生达2287万人次。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义务教育“三免”政策,即全部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的学生学杂费,免费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了教科书和作业本。同时,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为全省非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的基础上,从去年起将藏区和老凉山10个县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及补助面提高到1700元和100%,并按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和不超过20%的比例,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了生活补助,全面实现“应补尽补”。       据悉,我省已经全面建立普通高等教育政策体系,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今年我省已落实900万资金,计划下达各县。同时建立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制度,从2014年7月起,本专科生每年每人可以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针对每年新生开学总有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特殊实际,省内各高校均开辟了“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先报到入学。即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资助。同时,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30%,标准为每生每年均3000元,从2014年秋季起,按博士每年10000元、硕士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