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工会与北京等10省市工会将开展劳务协作及维权服务活动

20.02.2016  15:1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郝勇)2月19日,2016年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校企合作、劳务协作洽谈会在内江市举行。会上,四川省总工会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江苏、福建、山东、广东等10个省(市)总工会签订省际间劳务协作和维权服务意向协议书。

为加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间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农民工转移输出及维权协作机制, 根据意向协议,省总工会将与北京等10省市总工会合作开展劳务协作及维权服务活动,着力构建省际间“四大”协作机制。

——建立农民工就业培训指导协作机制。两地工会帮扶中心加强沟通联系,交流就业信息,积极开展劳务合作。输出地工会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和法律政策培训,引导组织农民工有序转移流动,并将农民工的输入地点、人员数量、用工单位等基本情况提供给输入地工会,输入地工会定期将用工信息发送给输出地工会,并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当地的各类技能培训。

——建立维权服务机制。输入地工会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跟踪服务,指导农民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监督有关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双方建立维权协调联络和交流工作机制,协作处理突出劳资纠纷。

——建立农民工帮扶救助协作机制。输入地工会负责将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救助体系,实施应急性救助,切实解决困难农民工的实际问题。输出地工会负责向输入地工会提供或核实困难农民工的真实信息。

——建立农民工入会和会籍接转协作机制。对成建制输出农民工的,输出地工会负责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并将农民工的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输入地工会。输入地工会收到输出地工会的信息后及时核实并接转会员关系,将有关情况向输出地工会反馈,输出地和输入地共同做好返乡农民工会籍的转移接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