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表彰首次年报工作先进单位

29.07.2015  17:44

省工商局表彰首次年报工作先进单位 

将对年报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

7月29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首次年报总结表彰暨年报公示抽查动员视频会议,省工商局在局局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处)、股室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会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万鹏龙全面总结全省首次年报公示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健宣读《关于表扬全省工商系统首次年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眉山、巴中、成都市工商局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我省首次年报工作成效显著,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双双排名全国第一,省委、省政府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充分用好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成果,对年报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逐步实现对企业公示信息和年报信息的“双随机”抽查检查,确保“宽进”的后续“严管”工作及时跟进。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有517986户企业公示了2013年度企业年报,占应报企业的96.05%;有647115户企业公示了2014年度企业年报,占应报企业的94.93%。其中,眉山、巴中、凉山、资阳、宜宾、广元、内江、阿坝企业年报率达到98%以上。个体工商户应参加2013年度报告1789023户,已年报1531360户,年报率85.60%;应参加2014年度报告2158085户,已年报1815231户,年报率84.11%。应参加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47722户,已年报39984户,年报率83.79%。

万鹏龙局长在讲话中指出,首次企业年报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具体、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难题有效突破、宣传培训广泛深入、各方大力协作配合,为做好今后年报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在后续工作中,要充分用好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成果,依据条例规定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在对企业公示和年报信息的随机抽查方面,要坚持随机抽取,按比例抽取。在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暂行规定》,将抽查信息分为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专业结论。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另一方面,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检查人员库,积极探索监管人员随机选派的监管模式,使执法干部和被检查企业都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即“双随机”抽查),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要从今年年报抽查确定的21个县级单位的“双随机”试点成果出发,建立执法干部名单库,在今后的抽查工作中逐步扩大,力争明年年报结束后,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双随机”抽查检查。

对未参加年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及时公示企业即时信息等违规企业,各地工商部门要给其打上“经营异常”标签,并联动其他政府部门对其进行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目前,乐山、遂宁等市正进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省局也正在加快推动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动部门尽快制定完善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另外,要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加客观、便捷地了解企业信用信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透明度、规范度和公信力,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万鹏龙局长还要求,今年年报工作结束后,要对年报中反映的动态信息进行大数据利用,从企业注册资本规模、出资到位情况等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企业年报情况,从而用大数据指导监管,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撰稿:冯莉枝  摄影:刘永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