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召开2015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
3月2日,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召开2015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30多名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消保处处长夏冰、市场处处长田培友、合同处副处长徐洪江、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通报我省消费维权相关情况,并解答记者提出的“微商”监管、个人信息保护、网购投诉焦点等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问题。
洪波副局长首先介绍了2014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重点。他指出,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狠抓新《消法》宣传培训,分层次分片区开展培训,结合传统媒体与网络宣传进行报道宣传。完善制度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制定了《四川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四川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管理办法》、《四川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等。强化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处。全年抽检流通领域商品9919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3133件,下柜不合格商品货值346万余元,不合格商品退市率100%。省本级向社会发布27种1460个批次重点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信息。加大“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延伸维权网络,深入开展12315“五进”活动,切实调解纠纷。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0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37万元。此外,突出服务行业整治,保障消费环境。依法查处相关服务领域欺诈消费者或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等各类违法行为。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684户,立案6587件,案值2218.692万余元。
全省消委会通过大力开展新《消法》宣传普及和培训,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引导健康文明消费,搭建便捷维权平台,开展贯彻落实新《消法》的调研工作,成效明显。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52件,解决28122件,投诉解决率98.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69万元。先后开展了成人用单皮鞋比较试验、沐浴剂比较试验、家装材料比较试验。联合市州消委会开展了“反对食品浪费”消费体察活动,社会反响良好。省消委会先后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2-201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2014年度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省级先进单位”,并荣获“全国消费者协会系统投诉与咨询信息化建设工作三等奖”。
洪波指出,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的工作重点是强化新《消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12315平台数据的分析利用;强化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全省消委会在新的一年里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并参与《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二是推动并建立我省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案件审查和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做好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四是开展相关项目的比较试验,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消费者(或消费环境)满意度指数编制方案;六是调整优化“3.15”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拓展社会化消费维权工作;七是组织开展全国消费者协会第三届投诉技能大赛四川赛区的选拔工作。
会上,肖向荣通报了201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和2015年3·15活动安排,发布了2014年全省消费维权投诉分析报告。夏冰公布了全省工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处罚案件和2014年消委会调解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撰稿:黄子昕 摄影:冯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