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省属国企外派监事会制度 四川在全国率先开出“药方”

24.02.2017  17:0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


 

  省属国企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16年后,四川启动新一轮完善工作,进一步增强其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据悉,四川也是全国首个明确启动该项制度完善的省份。

   首批16户省属国企外派了6个监事会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揭示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立足完善监事会监督体制,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药方’直指该制度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2001年建立该制度,对首批16户省属国企外派了6个监事会,监管资产800亿元。经过5次换届轮岗,目前6个监事会监管企业24户,监管资产8700亿元。目前,体制机制、监督效果、监督保障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体制,四川进一步明确监事会定位和职能职责、理顺监事会与相关单位关系等。监事会由省政府派出,对省政府负责,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监事会具体职责以财务监管为核心,包括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作出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等。

   实行“一事一报告”“报告直通车”制度

  意见明确由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对监事会进行管理,研究决定监事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形成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3个平台,实现出资人管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该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省国资委内部将进行新的机构调整和职能设置。

  健全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四川也有多项创新。积极推动形成监管闭环,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并追责,意见建立检查移交整改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监事会负责检查与揭示企业问题和风险。监事会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问题和风险分类并移交省国资委及有关部门。省国资委及有关部门负责跟踪、督促企业整改监事会发现的问题和风险。企业是整改问题和风险的直接责任主体。

  对于省属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重要监督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告”“报告直通车”制度。此外,四川还将建立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履职记录情况将作为监事会管理机构对监事会成员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新闻多一点】

  国企外派监事会制度,是在1998年5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制度基础上演变而来的。2000年3月《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国家向国企派出监事会制度的正式启动。四川2001年4月出台了《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作为监督国有企业的专职机构,监事会以其独立性、权威性、时效性和全面性维护出资人权益,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力量。(记者 朱雪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