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川如何作为?

28.03.2016  10:17

  □本报记者 吴璟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热点,四川如何作为?随着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答案随之揭晓——

  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既定好目标,也把握节奏

  细读《意见》,虽然只有短短13条,却是酝酿两年的成果。

  过程为何如此漫长?“既要定好目标,也要把握节奏。”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我省962户省属一级及下属法人公司有39.5%转型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23家,占全省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3%。不容忽视的是,在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壮大的同时,仍面临着“产权多元化进程缓慢,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较为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强”等诸多问题。“但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该负责人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股权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引擎。

  但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意见》明确:四川不搞一刀切,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郎配”,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不仅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设立股权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还提出探索完善优先股制度,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

  既讲普通话,也讲四川话

  “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改革措施,《意见》既充分做到了与国家政策相呼应、衔接一致,也结合四川实际,在具体操作上体现了特色化、差异化。”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称,“我们不仅要讲普通话,也要讲四川话。”

  在国家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围中,除了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可以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子公司及其所属的企业层面引导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外,《意见》特别增加了“省属国有企业新设立公司或新投资建设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鼓励引入非国有资本。”这一内容。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就必须为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携手联姻畅通渠道。”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操作流程上,《意见》更加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

  结合省属企业实际,《意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方案审批权限、职工安置方案审议等决策程序,以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程序和信息披露环节等做了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

  既突出机制转换,也加强监督管理

  新建立起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该如何运营,又将如何监管?《意见》明确,四川将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体制机制。

  有消息称,四川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在集团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过,国企负责人有顾虑:“在自主裁量权较大的情况下发展混合所有制,控制风险尤为重要。”而民企老板这边也有担心:没有控股权,很容易“羊入虎口”,只投钱而没有话语权。

  “这是一个现实问题。”省社科院副院长盛毅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是通过产权混合实现企业机制转换,国有企业应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已开出“处方”: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机制,在明晰和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层权责分明、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机制基础上,完善国有资本管理方式,通过企业章程体现出资人的意志和诉求,强化对出资人代表的管理,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的选派、考核评价及薪酬等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