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工会获“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28.11.2017  09:50
    根据省直机关工会《关于表彰省直单位2014-216年度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之友、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川直工发(2017)3号),省直机关工会授予省地税局机关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省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工会、政策法规处工会小组、纳税服务处工会小组“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机关党委书记许应龙评为“工会之友”,财务管理处夏瑜、稽查局宋亮、办公室田华、机关服务中心王冀川评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机关党办龚昭用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省局机关工会在三年连续三次被省直机关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基础上,再创“模范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