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新一轮扶贫条例执法检查

24.03.2017  13:50
  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4月和9月连续开展两次《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听取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及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据介绍,《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我省在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大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填补了我省扶贫开发地方立法的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重在检查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宣传及贯彻实施。根据方案,此次开展的执法检查,重在对2016年《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个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性更高,操作性更强。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执法检查将全面覆盖83个贫困县,将采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在强化小分队暗访力度的同时,还增加了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新的检查方式,力求最大程度地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真实问题。(记者 闫新宇 实习生 唐千惠)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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