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我省将建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

26.02.2015  21:03
  每年3月底前,以年度报告形式披露前一年各市州住房公积金信息每年4月底前,披露省级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
  “公积金现金存量是否充足?”“是否会因使用不当导致公积金‘缩水’?”……省住建厅2月25日透露,根据住建部等《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我省将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向社会披露住房公积金信息。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每年3月底前以年度报告形式披露前一年各市州住房公积金信息;4月底前披露省级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调整、业务办理和服务措施变化等重大事项将通过临时报告形式披露。
  因信息不对外公开,过去国内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常受到“沉淀资金多、利用效率低”等质疑。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