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成都平原PM2.5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28.03.2014  10:28
  3月27日,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蓉举行“严格控制成都平原PM2.5”对口协商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对成都平原PM2.5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

  省政府相关人士通报了成都平原PM2.5污染防治情况。今年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年,我省将以“减排、压煤、治企、治车、控尘、禁烧秸秆、控新建项目”为重点,用硬措施推动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我省将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执法等方式,加强环境执法。按照国家环保部最新部署,今年我省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7.6万辆。

  在对口协商会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对口领域的委员、专家和相关领域的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研讨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我省尤其是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这些意见建议经归纳会签后,将报送省委省政府供决策参考。

  省政府资政张作哈,省政协副主席、秘书长高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杨兴平主持会议。(记者 钟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