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
29.11.2016 16:0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社保部门核发的保险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功能,税务、社保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三证整合’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表示,改革后,每户个体工商户均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使注销,代码也将留存供回溯查询。此举意味着在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改革后,我省市场主体将全部采用统一代码作为唯一的主体识别码。
需要注意的是,“三证整合”适用于所有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9.11.20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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