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14.09.2016  15:07
核心提示:媒体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自2016年起,对新招募且在岗       媒体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自2016年起,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青年人才。记者了解到,与前两轮“三支一扶”计划比较,新一轮“三支一扶”加大了扶贫岗位开发力度,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服务岗位,招募计划大力向贫困地区倾。

此外,新一轮“三支一扶”提高了待遇保障。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并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参加当地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缴存公积金;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同时,加大服务期满就业服务力度,实施定向考录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和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优惠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自主择业,鼓励和支持“三支一扶”人员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