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28.08.2018  12:04
  为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98期,已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共26742人,划定普查小区53868个,增补54788家污染源,顺利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阶段的全部工作。这是8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对推动我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各县(市、区)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原则,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湖)排污口等进行逐乡逐村、逐河逐源的拉网式详细清查。共清查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780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91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723个、入河(湖)排污口12348个、生活源锅炉1803台、工业园区81个,确定将111910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

  按计划,入户调查将于9月正式启动。全面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的核心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工作要求高。会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制定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把入户调查对象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责任分解,量化考核,确保入户调查数据准确无误。同时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把质量要求作为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源普查责任体系、入户调查质量管理制度、入户调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会议强调,污染源普查工作每个环节都要规范开展,降低“漏查率”“重复率”“错误率”。对各项核查指标均达到核查评估标准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核查指标未达到核查评估标准的,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予以通报;发现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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