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工程情况统计的通知

01.02.2016  21:24

各入川施工企业:
  请你们在每次续期前30日内,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使用企业信息卡进入“省外入川企业登记验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工程情况汇总表。
  附件: 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工程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四川省建设劳务服务中心
  2016年2月1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