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基层纪实:德阳积极探索法治推进新实践

07.08.2014  12:39

    新华网四川频道8月7日电(郑玮)百姓自主制定“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治;学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有机结合;社区开设巡回法庭,把法律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8月6日-7日,全国媒体“法治四川行”第一分队来到四川省德阳市,见证依法治省在基层的实践。

    在依法治市的道路上,德阳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法治的思想、创新的思维和方式不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法治德阳”的雏形已经初现。

    全面施行村规民约 推进法律进乡村

    “村民刘肖义务组织社员清理水沟”“村民蔡上海义务为本社清除4次马蜂窝”……实施村规民约以后,中江县富兴镇富强新村村民自力更生、互帮互助意识大大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中江县东北镇推行村规民约以来,群众的矛盾纠纷大幅减少,今年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0%,盗窃案件下降75%。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管好一个村子,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中江县在探索基层依法治理过程中,赋予存在已久的村规民约以新的内涵:制定过程群众全程参与,条约杜绝“口号化”,只写村民最关心的事情。

    富强村村民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表决过程中参与度高达93%,“村民的高参与度决定了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与村民遵守公约的自觉性。”富强村村支书周正寿介绍到,“村规民约讨论修改的过程,既是村民对村规接受的过程,也是自己受教育的过程。

    村规民约经验发源于中江县,而后在德阳全市1778个村(社区)全面开花,德阳还全面倡导其他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创制行业公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市民公约、信众公约等自治规范。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推进法律进学校

    今年4月23日,在四川省东电中学,一批法律专家分别接到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员的聘书,这意味着德阳市首家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受聘律师现场为学生提供了法律咨询,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东电中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习宣传《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载体,将法律援助与“法律七进”有机结合,有序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制德阳的重要内容。

    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在于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明理守法的小公民。”

    近年来,德阳市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优良社会环境,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开设巡回法庭 推进法律进社区

    法庭书记员清点当事人是否到齐并宣布法庭纪律,法官进场,审判长敲法锤宣布开庭,原告被告双方举证,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公诉人与被告代理人的激烈辩论,审判长合议庭退庭评论……8月6日上午,社区居民陈某酒驾案的庭审在德阳市旌阳区黄连桥社区顺利进行,给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黄连桥社区定期邀请旌阳区法院法官开展巡回法庭活动,今年以来,社区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买卖合同、遗产继承、交通肇事、民间借贷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案件7件。社区巡回法庭以诉前调解、就地裁判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从源头上预防、分流、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区管理机制的完善,让群众直观感受法律权威。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人员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以法律知识和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并就本次案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

    黄连桥社区党总支书记文德富表示,社区巡回法庭把法律送到居民家门口,使群众更为直观地感受法律的权威,极大地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也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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