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会同财政厅省地税局召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26.12.2017  10:42

      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12月22日,我厅会同财政厅、省地税局在成都召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对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大力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水资源税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部门配合,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地税部门要强化水资源税收征管,水利部门要做好取水许可清理和水量核定等工作,共同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稳定社会预期。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水资源管理、规范计划用水、强化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稳步推进农业用水水资源税改革、积极探索水量核定创新等工作。
      水利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水务局(承担水资源管理职能的机构)、财政局、地税局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