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灾易发区群众搬迁安置省级补助标准提高

30.04.2015  09:55
  4月29日,在蓉召开的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年我省将调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省级补助标准,一般地区一般户由1.3万元/户提高到2.5万元/户,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及一般地区低保户由1.6万元/户提高到3万元/户,同时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1万元/户标准补贴。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气象局公布了今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四川盆地大部地区将有中等强度洪涝发生,洪涝较去年偏重;地震灾区(汶川、芦山)、川西高原(阿坝、甘孜)地区有强降雨集中时段。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地灾形势做出预判:全省汛期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易发、高发态势,发生数量较去年偏多的可能性较大。

  王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贯穿汛期防灾工作始终;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坚持把“主动避让”原则作为汛期人员转移避险的刚性要求落实到位;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防范整治,6月底前,我省纳入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要全面完成,切实建好这一“生命工程”;抓好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必须在主汛期来临前完成至少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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