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0.04.2018  12:27
  现状

  我省共排查出6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99个重点问题,涉及18个市(州)

  检查

  重点检查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餐饮、游船码头等问题

  整治

  建立“省级督导、市级指挥、县级实施”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4月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我省已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今年底前将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我省已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6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99个重点问题,涉及18个市(州),其中成都市8个、自贡市3个、泸州市4个、德阳市3个、绵阳市2个、广元市16个、遂宁市1个、内江市2个、乐山市9个、南充市7个、宜宾市12个、广安市8个、达州市7个、巴中市3个、雅安市5个、资阳市3个、阿坝州5个、凉山州1个。

  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省环保厅和省水利厅联合编制了《四川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将建立“省级督导、市级指挥、县级实施”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各地则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实施”的原则推进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根据要求,全省各地要立即行动,完善保护区边界标识,认真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餐饮、游船码头等问题。要科学制定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保护区问题台账清单,制定问题台账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有序推进整改。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照“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时间节点、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持续改善。

  接下来,我省还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依法审批涉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严防污染问题反弹。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导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