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点:建议我省各级财政设立司法救助金专户

23.01.2014  11:20

见义勇为中的受伤者、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等人群,都是司法救助的对象,点多面广。然而我省缺乏司法救助资金,部分地方至今仍未设立司法救助金专户,也未建立长效机制,而是临时性一案一研究的制度。部分地方虽设立了司法救助专户,但资金预算仅5万到1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司法救助需求。同时,我省的司法救助标准也不高。依照目前规定,个案一般都在3万元以下,而这往往与当事人的生活需求有很大的差异。

要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我省各级财政设立司法救助金专户,救助金额按照上一年城镇居民(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一定倍数确定。

——省人大代表、西华师大法学院副教授马克敏

(记者 熊筱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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