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主流媒体报道省厅将联合多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

01.04.2015  14:32
        4月1日起,省厅将联合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据悉,从今年4月1日起,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此外,6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所有居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须在购买日起的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禁止上路行驶。若市民购买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导致无法办理登记的,有权依法要求经销商更换或退货;如果因退还发生纠纷,市民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 人民网、新华网、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报、新浪、腾讯等各级主流媒体对该新闻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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