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

01.12.2016  17:07
 

  本报讯 (记者 刘佳)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内江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陈光志说,全省各级人大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推进工作,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坚定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在我省就制定民法总则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编纂民法典及制定民法总则作了重要讲话,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全国人大为民务实、精益求精的立法理念,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做好在川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确保在民法总则的立法活动中能提出四川的问题、作出四川的回答、体现四川的贡献;要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持续抓好我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精心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9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叶壮,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8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0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