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04.06.2018  01:28

  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航道条例》《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峨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黄新初说,5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人大工作实践,认真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任务和人大工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举措。

  黄新初指出,建设“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讲法治有权威的权力机关、讲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机关、讲宗旨有情怀的代表机关”的“四讲四有”人大,既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重要抓手。省人大常委会要带头组织实施,带头积极作为,确保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真正展现人大新气象、彰显人大新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要围绕检查重点,鲜明问题导向,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的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大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事必责实的作风,积极参与检查工作。各市(州)人大要加强配合,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叶壮、刘作明、包惠、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5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尧斯丹,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贾瑞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4名全国人大代表、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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