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
12月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19年1月14日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期预计6天。
会议表决决定,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禁毒条例(修订)》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任免案。
会议对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广播电视局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了现场满意度测评,5个单位均通过测评。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黄新初说,省委近期相继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完善法制保障,强化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决做到省委有号召、人大有响应,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落实。要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黄新初指出,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筹备工作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工作小组要切实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为大会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要集中精力、充分准备,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好各项报告,依法履行职责。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叶壮、刘作明、包惠、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2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彭宇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剡;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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