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5.07.2018  12:53

  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长尹力关于全省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尹力说,今年以来,省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上半年,全省经济“总体平稳、稳定增长、稳中有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主要经济指标高于预期、好于全国,实现经济增长与发展质量、社会效益同步提升。下半年,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加强对经济形势趋势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研判,采取措施积极妥善应对,坚持稳中有进,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改革开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污染防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金融风险防控、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作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省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1月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叶壮、刘作明,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4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彭宇行,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贾瑞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燕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赵振铣应邀参加会议。

  7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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