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城环资委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
9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城环资委在省人大机关一号楼301会议室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云川、冯军和城环资委员杨斌平、武秀峰、袁林果出席了会议。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恒向城环资委汇报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省人民政府起草的《关于我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代拟稿)》(以下简称《报告》)。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城乡垃圾处理工作列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全省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垃圾分类,加快项目建设,坚持多元化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省垃圾处理工作仍然艰巨,垃圾分类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下一步将从推行垃圾分类、加快设施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和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改进工作。
城环资委审议认为,《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客观反映了我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也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城环资委对《报告》总体表示满意,基本赞同《报告》,同时对修改完善《报告》提出了突出民众宣传、进一步校核数字、精简内容篇幅等具体意见建议。
会上,城环资委讨论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及其说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及其审议意见、《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及其审议意见,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城环资委基本赞同三个修正案(草案)和《报告》,并对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格式规范、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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